如何理解「爱是想去触碰却又收回手」?

在爱情里,想摸是一种原始的冲动,抽回手是一种理性的克制。

爱你是我唯一在乎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人认为爱情就是性,婚姻,早上六点的一个吻,一堆孩子。也许是真的,莱斯特小姐。

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认为爱是试图触摸和收回你的手。

《破碎的故事之心》是塞林格的一部未出版的小说。主人公名叫贾斯汀,是一名印刷工人,周薪30美元。

一天早上在公共汽车上,他遇到了雪莉·莱斯特,一个风景如画的人。当你以为是言情小说的时候,作者突然换了笔:

这是我为《科利尔周刊》写的小说的开头。我要写一个温柔感人的爱情故事。我觉得这样更好。这个世界需要“当男生遇到女生”这样的故事。

但如果真的要写,很遗憾,作者要处理的是如何让男生先遇到女生。我不能再写了。不知道怎么说才合理。我不能让霍根、施拉格和雪莉以常规方式见面。

显然,霍根·施拉格不可能弯下腰来真诚地说出这些话。

“请原谅我。我太爱你了。你让我疯狂。我很清楚这一点。我会爱你一辈子。我是一名印刷助理,一周能挣30美元。妈的,我太喜欢你了。你今晚有空吗?”

很明显,这里的“套路”指的是当时流行的言情小说风格,男女主角不同意时表白的节奏。

接下来作者否定了一系列其他的“套路”,比如男主角抢女主角的丝袜(也是当时言情小说的一个套路)。

或者男主抢了女主角的钱包,进了监狱才知道女主角的地址(当时警匪小说的套路)。不过他们沟通过,但最后男主角没等女主角来信就被误杀了。

女主角为什么不回信?可能是因为事情本来可以是另一种样子,比如主人公写了开篇的段落。

但真实的事实是,他们根本没有说话,而是下了车,从此忘记了对方。

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给《科利尔周刊》写过“当男生遇到女生”的故事。

在一个“男生遇到女生”的故事里,总是男生主动。我觉得这个翻译完全把这部小说当成了爱情小说。

其实作者最后一句话很讽刺,暗示所有按照上述套路写出来的相遇都是不合理的,因而也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见面”不会按照上述套路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