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碰到病人死亡只需要开死亡证明吗
还需要做以下工作:
签尸检告知书及出院签字
尸检告知书主要是告知家属,若对患者的死因有异议,应当在患者死亡内 48 小时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 7 日。请死者近亲属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尸检,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
此外大多数医院还需要签的就是出院告知书(其中包括后续结账、复印病志等事宜)以及不收不送红包反馈表等。上述告知书医院系统里应该都有模板。
书写死亡记录
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24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书写死亡病例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核费及退药等相关事宜,一般由护士完成,值班医生协助。
以上就是患者死亡后我们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希望对刚刚进入临床、开始独自值班的医生有所帮助。当然,不同医院的具体工作流程会有所差异,大家还要结合自己医院具体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