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越疯人院》最后那个酋长为什么要杀了麦克?

这个片子的原著和电影我都看了,对原著的印象大概更深一些,有些地方可能会记混,不过大致上应该差不太多。顺便推荐大家去读原著,从头到尾都非常精彩,很多细节在电影里都被省略了,毕竟时间有限。

看到大家在讨论McMurphy的死,忍不住想说几句。这部书/电影对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精神病院可以算是很真实的描写,病人完全没有人权,虐待时有发生,治疗方式十分单一,最有力的工具就是书/电影里所有人都害怕的电击治疗。而对精神分裂症的终极治疗方式就是McMurphy最后所接受的额叶切除手术(lobotomy)。大脑每个半球分为四个叶,额叶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大约占1/3体积,切除以后人会失去很多功能,包括很大一部分的性格(personality)。这在现在看来绝对是极端不人道的手术,可是当年手术的创始人Moniz却因此获得了1949年的诺贝尔医学奖。自从这本书问世以后,美国和欧洲掀起了一系列反对滥用电击治疗及虐待精神病人的运动,通过了限制精神病院权力的法律条文,精神病人的生存状况才得到很大改善。

一个人怎样会被诊断为精神病人?作为“科学工作者”,我应该说,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已经极大地系统化和规范化,有各种手册条文可以参照。但是对“精神”的诊断,始终有很大的困难存在。Chief和McMurphy真的是精神病人么?很明显,即使从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来看,他们也没有什么严重的精神问题,chief之所以怪僻沉默,是因为他父亲是酋长的印第安部落被白人侵袭衰亡,而McMurphy最多不过是一个不听话的捣乱分子,还自作聪明地以为精神病院会比劳改农场要强。但是社会规范体系是容不下这样不遵守规则的人的,所以不论McMurphy身在何处,他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

只是书/片子的中间,看到他们出海钓鱼,看到他们找来女子和billy在一起,看到他们暂时的胜利和欢乐,我几乎已经完全融入进去,和他们一起轻松地快乐着,忘记了那必将来临的命运。当McMurphy终于被送去手术,我几乎快要落泪。这样鲜活的一个人,他的调皮和活力宛然还在眼前,却始终斗不过社会的规范,转眼间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他不是植物人,手术后过一些日子以后他能够起床,吃饭,说话,可是他已经不再是McMurphy,只是护士长的成功作品而已。人世间最大的悲哀,只怕莫过于此了。

Chief在逃跑之前,为什么要杀死McMurphy?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因为他知道,如果真正的McMurphy还活着,一定会觉得宁可死了,也不愿意过行尸走肉的生活。也因为在他的心中,这样的McMurphy存活在世界上,是一个极大的失败和讽刺。McMurphy曾经说过,他们要离开疯人院,——获得自由对他们来说,便是最大的胜利。现在这样的McMurphy怎样才能够离开,怎样才能够自由?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死去。Chief杀死McMurphy,只是帮助他作出最后的抗争,然后带着McMurphy的思想和期望,冲出去寻找他们的自由。

就象很多人说的,其实我们“正常人”在社会中的处境,未见得就与这些精神病人有很大的区别。“护士长”所在皆是,被扼杀的McMurphy,也实在并不罕见。我非常喜欢这部书/电影,正是因为我能够体会到他们的欢乐,痛苦,斗争,失败,而感动于他们最后惨烈的胜利。要我总结它给我的感想,四个字:荡气回肠。

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