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和“城市生态系统”有什么特征?

城市环境是人类利用、改造自然的产物。是指维持城市居民生存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包括土地、水源、空气等因素组成的自然环境,还包括房屋、道路、生产设施等组成的人工环境。城市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干预最强烈,自然环境变化最大的地方。城市环境受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

城市生态系统是人类社会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人类为中心与城市环境之间所组成的物质系统。它和任何生态系统一样,存在着能量流和物质流。但它又具有自身的明显特征:

第一,城市生态系统受人的目的、愿望的控制,是人类根据需要有意识、有计划进行强烈干预的结果,形成过程是一个自觉的过程。在人类进行生产活动和建筑人工环境时,常常改变着城市地貌、气候等自然环境。

第二,城市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换不能靠内部物质能量传递,必须同外界进行交换。如粮食、副食品等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能量,主要靠外界输入;另外城市空间由于缺乏足够的分解者,无法通过城市生态系统的循环,将自己的废弃物——污水、垃圾等充分地自净。只能通过人工措施将其输送到系统之外。随着城市社会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经济结构愈加复杂。因此,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和转化,必将趋向专门化。

第三,城市生态系统中构成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数量关系,是消费者的比重大于生产者,呈现“倒置金字塔”的数量关系。

第四,城市生态系统中各生物群组及结构形式被强烈简化。主要受人类支配,受人类驯养、培育。各城市可根据所处的环境地带,设计具有自身特点的人工生态系统。

还须指出,城市生态系统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功能日趋复杂,只要某一环节发生问题,会破坏整个城市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必须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