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妇女罪判几年

侮辱妇女的涉嫌强制侮辱妇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侮辱,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实践中,强制猥亵妇女罪与强奸罪未遂、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在客观方面有相似之处,应注意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并结合客观方面的有关证据,加以正确区分。

强奸罪的目的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性交;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目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满足; 侮辱罪的目的多为泄私愤、报复,而强制侮辱妇女罪则是为了满足变态心理,寻求性刺 激、性兴奋。实践中,区分上述此罪与彼罪,应重点收集、审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和客观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