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出租车为什么不能象货车一样放开经营,而实行政府垄断经营,使打车的难打到车,开车压力大难经营?
中国消费者报:出租车管理“新乡模式”带来的启示
时间:2008-11-24 09:5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雷泓霈 据11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在河南省新乡市这个市区人口百万的城市,经过近10年的演进,出租车行业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运作模式,即: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直接拍卖给个人,取得经营权的车主自愿选择挂靠一家出租车服务公司,车主每年只需缴纳少量的服务费便可运营。“现在是新乡出租车司机日子最好过的时候。”在河南新乡开出租已有10年的赵国杰说,“除了每月50元的服务费,不用给公司缴纳任何费用”。
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直接拍卖给个人,解除了对出租车司机的经济捆绑、重重管理等束缚,让出租车司机成为市场海洋 “自由的鱼儿”,“份钱”少了,收入多了,经营积极性自然会更高。市场主体——司机满意了,出租车行业才能得到更持久、更有活力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政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了行政效率,也树立了善治和开明的形象。
运营权交给了市场,并没有造成无序状态。相反,在淡化营利性质后,新乡市的出租车公司的公益性质、服务职能得到了强化。公司除了帮司机办理票务、税务事项外,还不定期组织司机学习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由于管理成本公开透明,收费比较合理,真正成为了出租车司机的娘家人。在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出租车司机罢运的背景下,新乡市的出租车司机却感到很幸福,与这种管理体制不无关系。
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部门就应该尽可能发挥各种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减少行政捆绑。可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总是难以割舍“公婆情结”,喜欢将各种社会、经济事务抓在自己手中,说放开会增加市场混乱,说放开会降低政府威信。说白了,一些人不愿放开其实是怕失去既得利益。在出租车经营中,当经营权成为了少数人的“垄断法宝”,其服务性就会大打折扣,而更愿意将自己当作“老大”,对司机们缺乏关怀体恤。据测算,国内出租车司机每月平均要向公司缴纳七八千元的管理费,这种分配不公造成了司机和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也加剧了出租车行业的混乱,不利于社会稳定。那些拒绝向个体开放出租车经营的人为什么不睁眼看看已有的事实呢?
毋庸置疑的是,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绝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市场意识和独立意识已日益强烈,他们更期盼公平公正、法治理性、自由有序的社会环境,渴望摆脱钳制和约束,在宽松、稳定的环境中寻求自我的发展。面对这种社会意愿,政府显然应该“民有所呼,官有所应”,对自我角色进行改进调整,尽可能为公众提供一个宽松自由、透明公开、和谐均衡的发展环境。
笔者希望各地相关政府部门能认真借鉴新乡市的做法,摆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干预,将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打破垄断,通过市场调节平衡出租车行业各方的利益,最终形成多方***赢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