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特征介绍如下:

一是民法与宪法的关系,制定民法典必须旗帜鲜明地“根据宪法”,体现宪法精神。

二是民法学基本范畴与法学基本范畴的关系,特别是在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法学体系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概念上应当科学、精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外在的统一性,避免同一概念在民法与法理学和其他部门法学之间互相冲突。

三是民法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关系,要将民法思维嵌入法治思维之内,把制定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依托,作为实现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促进和谐、推进发展、引领风尚等法治核心价值的内在要求。

四是民法典与民诉法的关系,制定民法典应尽量避免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重复,为《民事诉讼法》实现其程序价值留有足够的空间。

五是民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来源于社会生活,回应社会生活需要,并引领社会生活方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