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就是从贫困、愚昧、受剥削等等异化的环境中解放出来的,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第一款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