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深圳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1、深户居民家庭、深户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①深户(3年深户且3年社保)已婚家庭可以购买2套住宅。
②深户(3年深户且3年社保)单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住宅。
③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2、非深户(含已婚、未婚、离异)可以购买1套住宅,前提是过户当日计起,需提供连续近5年或以上深圳社保(养老、工伤、医疗每月需缴两样或以上)缴纳凭证或连续近5年以上深圳个人纳税凭证(税单)。
注: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家庭,当仅一方具备购房资格,一方没有购房资格,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一方的名下。双方都有购房资格的,可任意登记。
3、离异后三年内再婚状态的
①离异当日双方无房,离异后再婚有购房资质的直接按已婚家庭计算购房资格。
②离异当日一方名下有一套住房, 无房一方再婚有购房资质的名下只能登记购买一套住宅。
③离异当日家庭名下两套住房,离异后再婚双方均无购房资质。
注:已婚状态的,不需要追溯3年内是否有离过婚,已婚家庭直接按已婚家庭考核购房资格。
4、关于离异人士购房(离异未满3年)
①离异当日双方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方在符合购房条件下,均可购买1套。(不需要追溯到离异前3年内的房产情况)
②离异当日在本市有1套,离异后无房一方在符合购房条件下,可购买1套。(有房的一方离异后3年内卖了也不能买)
③离异当日在本市有2套、离异后任一方均不得购买。(离异后3年内卖了也不能买)
④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或以上离异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住房套数,按3年内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⑤离异时、夫妻联名拥有1套、离异后再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后无房一方在符合购房条件下可购买1套。若未进行财产分割,而是将房产转至第三方,此时双方协商、只可以购买一套
⑥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
5、境外人士(含港澳台),若能提供一年以上在深圳的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证,以成年人个人为单位限制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可个人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物业(商务公寓、商铺)
6、高层次人才不需要社保可以购买一套住宅;
7、未成年人: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的未成年子女因没有符合条件的纳税或社保记录,没有购房资格,不能作为买受人或接受赠与人,但是办理继承手续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商品房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如认购书内容包括了买卖双方基本信息、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价款及支付、商品房交付条款,且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约定收取全部或部分购房款,那么认购书即可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此类认购书不管是否约定“择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手续”均被认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续签订的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为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如任何一方违反该认购书,承担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按目前司法实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类认购书无效,但在一方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该类认购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