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舞七个基本步法
蒙古舞七个基本步法如下:
舞者右手握筷,不时击打手、腿、肩、脚等部位,有时还击打地面(或台面)。随着腕部的翻转变化,有时肩部活泼地耸动,有时腿部灵活地跳跃,有时转身左前倾,有时转身右前倾。其肩部的动作既有律动感,又具有一种特殊的韵味,融欢快、优美与矫健为一体。
动作虽简单,但却以技巧取悦观众,故有一定的表演性质。在兴安盟民间流传的筷子舞,既有男性独舞,也有男女群舞。在表演形式上由单手执筷子发展为双手执筷子,肩部、腰部、腿部的舞蹈语汇也更加丰富。因此舞蹈显得欢快、明朗、新颖,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蒙古族热情、开朗、剽悍、豪迈的民族个性。
扩展资料:
蒙古舞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吉林、黑龙江等省蒙古族聚居地区的民间舞蹈。蒙古民族的舞蹈文化与他们的狩猎、游牧生活有密切联系。
蒙古民族祖先的原始舞蹈形态,在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凿刻的阴山崖画、乌兰察布崖画中,有着生动真实的表现。在古代,蒙古族还有很多模仿凶猛动物的舞蹈,如“白海青”(白鹰)舞、熊舞、狮子舞、鹿舞等。这些舞蹈作为独立的形式,大都失传,但在萨满舞中仍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