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几年查一次
人口普查为每10年进行一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成功进行了七次人口普查,年份分别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
人口普查是一项由国家制定,各地政府逐户逐人进行的一次全项调查登记,其主要是为了掌握分析预测各地现有人口发展变化。人口普查一般每十年进行一次,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如今已经进行七次全国性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的目的
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性别比例、产生性别比、单身、适婚人口、老龄人口等。同时,全国人口普查也属于国情国力调查,它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从而研究制定人口整车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人口普查的特征
1、调查组织的高度集中性。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按国家法定的普查方案协调进行的专门性调查。
2、普查对象登记的全面完整性。要包括某一地域内的全部人口。
3、调查登记的直接性。须按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使每一普查对象取得原始资料逐项填报登记。
4、登记时点的标准性。要按照严格规定的同一标准时刻进行登记。
5、要按照现代化的统计原理、原则和方法,制定统一的科学的普查纲要和调查方法。
人口普查具有普遍性。作为全国人口普查来说,这个地域范围指的是一个国家的范围。例如,国务院发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中规定的地域范围是指“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一般在这个地域范围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应被调查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规定了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拖欠社会抚养费的,应征收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的,给予批评、教育、制止,造成违法的,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