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区别包括研究任务不同、编制依据不同、内容深度不同、投资估算的精度不同等。
研究任务不同:项目建议书是初步选择项目,主要考察必要性和可行性,可研报告则需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编制依据不同:项目建议书是依据国家的长远规划以及产业政策,可研报告需把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所编制依据。
内容深度不同:项目建议书内容比较粗略简单,属于定性,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更为完善,具有更多的定量论证。
投资估算的精度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一般根据国内外类似一件工程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可行性研究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比较详尽、精确的记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特点
1、科学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首先体现在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即整个过程的每一步部力求客观全面。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分析中,即用正确的理论和依据相关政策来研究问题。其次是体现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过程中,这种审批过程,对科学的决策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2、详备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越详备越好。如果是关于一个项目的报告,一般说来,应从它的自主创新、环境条件、市场前景、资金状况、原材料供应、技术工艺、生产规模、员工素质等诸多方面,进行必要性、适应性、可靠性、先进性等多角度的研究,将每一种数据展现出来,进行比较、甄别、权衡、评价。
3、程序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决策的基础。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正确,一定要有可行性研究这么一个过程,最后的获批也一定要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在写作上,有些需要加上封面,按照不同的内容性质而分章分节地逐一说明。这些程序性的要求和处理手法,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