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某医院,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涉事护士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该名护士误将患者的保胎药错发成打胎药,本来是要保胎的,结果被打胎,可想而知这是多让人气愤。该名护士虽然目前已经停职,但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不可避免的,要按法律法规和医护人员的道德规范进行处理,目前还在走司法程序,具体判决还未下来。
事件发生经过是这样的,在11月4日那天,一对夫妻进入了合肥某医院进行保胎。然而在11月6日那天,护士照常给该孕妇发药,出于对白衣天使的信任,觉得应该不会发错药,所以这一对夫妻没有多看就吃了护士发的三颗药。但服用过后,该名护士才反应过来,该名孕妇?吃错药了?。可想当时,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对夫妻是多么的镇静,心痛,担心,害怕啊。吃错的不是一般的保健药,而是和保胎药相反的打胎药,这个胎儿多多少少都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最后,该名孕妇还是洗了胃,吃药后医院还给做了B超检查。然而医院并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方案和措施。而且该名孕妇因吃错药精神上受到了打击,该丈夫说?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了?,所以要走相关的法律程序。
据了解,医院的回复是工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对医护人员的行为表示深感抱歉。错发药的原因是由于医院床位过于紧张,所以将要保胎的患者和打胎的患者安排到了一个病房,所以护士会发错药。而误吃的药就是米非司酮,三粒。
首先,这个事情的责任主要在该名发药的工作者,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该名护士在发药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的原则,没有认真核对患者相关信息,就容易出错,所以责任很大。发错药要承担的责任不一,要看所造成的后果,具体所需要的责任还要看法院的判决,医院和护士都有相关的责任。所以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细心,耐心,多核对,核对清楚再进行相关操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