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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拒不公开39号文 被律师告上法庭 2013年01月27日 10:07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市政府拒不公开39号文,被律师告上法庭,法院已受理;朱永平律师表示:虽然市长承诺公开 官司还得照打

他说这不是为了较真,是想通过这个案子,以司法审查来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24日,朱永平律师告广州市政府拒不公开39号文一案已被市中院成功受理。尽管广州市市长日前已经公开表态3月底要公开,朱永平表示仍要将官司进行到底:“我们想通过这个案子,用司法审查来督促信息公开。”

委员蓄须喝茶难,律师声援求“公开”

2012年12月,广州律师朱永平获聘为广州市城管委首批城管社会监督员,他碰见了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多时不见,怎么孟浩胡子留这么长了?而且也“实在不好看”,好奇询问,方知这倔老友在搞“行为艺术”,要求市政府公开[2008]39号文(《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孟浩认为,“39号”文与城建、垃圾处理以及水、电、煤气的价格浮动关系密切,根本上关系到政府公***事业决策,是体现“公***效益优先”或处处“与民争利”。目前,也有公众十分关心也很期待从此文得到一些答案,比如“为何广日集团拥有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

但这份文件却多年未被提请市人大审议,也不挂网。2011年5月起,孟浩开始公开质疑政府这一做法,并蓄须明志要求公开。

“居然还没公开?”朱永平大吃一惊,他一直觉得39号文没什么好神神秘秘的,理应早公开了。

对于老友的“行为艺术”,朱永平觉得是另一种发声,值得支持,但看到孟浩为一个“没啥大不了的文件”胡子长到喝茶困难,实在可怜,决定“伸出援手”,也向市政府递去一份公开申请。

政府成被告非坏事,受理法院应被赞

15日后,朱永平得到一份“拒绝公开决定书”。本月17日,朱永平向广州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一纸行政诉状,他认为广州市政府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撤销拒绝书,公开39号文。

据悉,本月24日,市中院已受理此案并将诉状副本送达广州市政府,等待市政府作出答辩或不答辩的处理后,中院将择期开庭。

收到受理消息,朱永平感觉很高兴:“应该对法院提出高度表扬。”他说,司法权应该高于行政权,但现实有时候不是这样。据朱永平经验,有关“信息公开”案中,状告政府具体部门的较多,但把市政府列为被告极为少数。

“你有没有压力?”面对记者提问,朱永平表示负担全无,他认为政府出来对簿公堂不是坏事,中国传统思维是触及官司就影响不好,其实不然,都依法走程序,反而可以营造公正开明的形象,而且,若政府解释得好,“坏事”反而成好事。

想通过案子督促政府信息公开

本月23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市长记者招待会上曾承诺3月底公开39号文,并喊话让孟浩把胡子理了。

但孟浩表态,一定要等到39号文公开了才刮胡子。

同样,在等待“研究”39号文的过程中,朱永平还是想继续让法律决定39号文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他说:“我这不是为了较真,确实想通过这个案子,以司法审查的方式来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