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租公寓监管出新规,曾经的半年付甚至年付都要消失了吗?

事情经过

2020年,部分长租公寓因?长收短付高进低出?等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在当时,相关部门表示将会出台相关政策,整顿风气。 2021年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等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将对长租公寓实行新的监管政策,该新规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内容

第一,严禁?长收短付?,租金贷只能拨付给个人。目前市场上的长租公寓通常向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甚至一年的房租,而后按照月或季度支付给房东,在这一进一出之间,一个资金池就形成了。长租公寓利用该模式玩起了资金的期限错配,然而一旦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就很容易引发巨大的问题,最终损害的是房东和租客的利益。此次新规中明确限定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在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同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的收、付租金周期应当进行匹配。

第二,就是租金贷的问题,租金贷的贷款是本该发放给租客的,然而在现行市场上却是直接转给了长租公寓,进入了长租公寓的资金池。此次新规也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也就是说,租客申请了住房租赁贷款之后,贷款要么发放给租客,要么在签订协议后发放给房东,但就是不能发放给住房租赁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第三,就是押金不可以超过1个月租金,且押金必须纳入到专用账户托管。新规中提到,企业收取的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同时还要建立押金托管制度,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需要通过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进行托管,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

第四,对于租赁企业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会抑制租赁行业的发展的,因此新规中也表明将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北京会大力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

第五,如果住房租赁企业存在较多的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消费者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