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责的解释
杖责的解释
谓以杖刑 责罚 。《宋史·理宗纪二》:“州县官有罪,诸帅司毋辄加杖责。”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我与尔非怨讐,何苦日行杖责。” 范 文澜 《 中国 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 隋文帝 自己就在朝廷上律外杀官员, 并且 允许 长官 对属官,以律轻情重为理由,杖责属官。”
词语分解
杖的解释 杖 à 扶着走路的棍子:手杖。拐杖。 泛指棍棒:擀面杖。禅杖。 古代刑罚 之一 ,用棍打:杖脊。 古同“仗”,恃,凭倚。 部首 :木; 责的解释 责 (责) é 分内应做的事: 责任 。 尽责 。负责。职责。专责。 责无旁贷 。 要求:责求。责令。 责成 。 指摘 过失: 责备 。 责怪 。斥责。责罚。 谴责 。 质问, 诘问 :责问。责难。责让。 旧指为了 惩罚 而打:鞭责。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