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1、听力残疾级别:一级听力损失程度:≧91dB HL。

听力损失的表现:听觉系统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助听设备的帮助,残疾者无法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并且活动极重度受限,社会生活参与障碍极严重。

2、听力残疾级别:二级听力损失程度:81~90dB HL。

听力损失的表现:听觉系统结构功能重度损伤,无助听设备帮助,交流理解等社会活动重度受限,社会参与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3、听力残疾级别:三级听力损失程度:61~80dB HL。

听力损失的表现:听觉系统结构功能中重度损伤,无助听设备帮助,理解交流等活动中度受限,社会生活参与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4、听力残疾级别:四级听力损失程度:41~60dB HL。

听力损失的表现:听觉系统结构功能中度损伤,无助听设备帮助,理解交流等活动轻度受限,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听力残疾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受限,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听力残疾均指双耳而言,若双耳听力不同,以听力较好一耳听力损失情况作为诊断依据。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0dB HL者为听力残疾。

在听力残疾的申报和评定过程中的听力检查,需要做纯音测听、ABR等听力检查。但是对于申领残疾人证的听力残疾评定,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由专业的人员进行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