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一样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一样的。以下是详细介绍:

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针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和生产区域,是针对生产性质的组织颁发的证书,例如从事糕点、豆制品、白酒、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生产活动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需要由市一级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核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则主要针对食品的销售流通环节和销售区域,是针对销售性质的证书,例如饭店、商店、大学超市、冷饮店、面包店等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销售流通的,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也需要办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资质。

两个证件都需要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且在有效期内,持证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食品管理制度复印件(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检验制度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3.现场检查。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

4.审核发证。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意见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审核未通过,监管部门会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要求进行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对所需的具体材料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

综上所述,这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的适用范围,但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