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重大刑案致3死2伤,凶手作案的动机是什么?

日前根据新闻报道,内蒙古武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警情通报,武川县某村村民马某因自家的一只羊走失而与邻居产生冲突,双方后报警,在警察调解过程当中,马某拒不接受民警提出的各种调解方式,最后情绪失控,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接连捅伤其邻居以及包括在场民警在内的多名人员,最后造成一名民警和其邻居死亡,另外三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在送医途中死亡。马某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行为,其作案动机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一、凶手可能有较为严重的反社会心理,出现了报复社会的行为,因此导致其犯下此案

根据犯罪心理学,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这样的人通常缺乏同情心,为人冷漠抑郁,没有良知。因此他具备了成为杀人犯的心理条件,极为冷酷残忍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通常这种性格的生成和他的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也就是原生家庭。

二、因为凶手对持续进行的调解不满意,因此顿起杀心

凶手的犯罪行为也可能是突发性犯罪。突发性犯罪是指犯罪前无预谋和明显征兆,以及情绪变化的犯罪,属于情感型犯罪的一种。并且这种无预谋的犯罪带来的后果往往十分恶劣。无预谋犯罪因为行凶者缺乏理智,因此往往手段十分残忍,某些情况下还会牵连到不相关的人。

三、凶手和其邻居可能向来就积怨已久,这次的争执可能只是个引子

本案件发生的引子是因为凶手和邻居之间因为一只羊而发生的冲突,本身不是什么大事,而最后却升级成了杀人事件,很可能是因为邻里双方向来就有矛盾,从而导致了这一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