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不接受记者采访吗

法律分析:有权利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和拍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但是记者也有权利反映拒绝,并且用于新闻报道,只要所涉及到的事关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