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五个方面。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即能够成立合同。具体的构成要件为以下: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