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强、李途纯、吴英这样的案子是不是挺多的?
事实上,江苏牧羊集团股东、副总裁许荣华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拘,在看守所将所持15.51%的股权低价转让后,被以“现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释放;被称为“中国民营石油第一人”的湖北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2008年以“挪用资金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获刑,天发被政府接管,2011年9月再审改判无罪,但对天发的股权及旗下上市公司S*ST天颐的财产已不在名下;华美集团总裁张克强等人因旗下华美丰收与云烟旗下兴云信合作投资青海盐湖集团获利丰厚,被追究“诈骗罪”,涉案金额达44亿,理由竟然是民企无资格参与青海盐湖增资扩股,而当时已出台的“非公36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均曾对此加以鼓励……不止一个相似的案例,不止一个需要关注的“李途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