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戏剧的联系与区别
如前所述,戏剧影视表演艺术的创作任务是塑造形象生动、有血有肉、具有审美价值的人物形象。而这种创作任务的完成,只能通过演员自己的黑粉色外表,通过自己的外表,把自己放在角色中,最终达到“化身成角色”的目的。“化身为角色”之所以成为戏剧影视表演艺术最重要的特征,是因为它指出了戏剧影视表演要解决的最重要的矛盾:即演员以自己为载体,使自己成为剧本中的人物,表现出另一种人格,成为另一个角色,最后以此为媒介,使观众欣赏其审美价值。
中国戏曲演员对于演员塑造的人物形象有一套非常精辟的艺术公式。这种艺术手法是:“我不是我,我是我,我不是我;谁装谁像,谁装谁像。”从这个艺术公式中,论述了“是我”——演员在创作,所创作的角色已经是“非我”,所谓“非我”就是化身成一个角色。虽然我还是角色的载体,但他已经成为了角色,而不是原演员的“我”。另一方面,从演员的创作任务来看,提出了谁演一个角色,谁就要达到“看起来完美”的境界,即“进入角色”,“把自己和所演的角色融为一体”,把他“重新体现”到“装得像他自己”的程度。从这句对联式的艺术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它辩证地表达了表演艺术是由演员扮演的,最终必须化身为角色的特点。
因为戏剧、影视表演艺术都有演员扮演角色并“化身为角色”的主要特征,所以必然会出现在戏剧、影视表演艺术中,这是演员用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呈现自己,在自己身上塑造艺术人物的另一种创作特征。
电视表演和戏剧、电影表演一样,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其创作总是在虚构和假设的条件下进行的。虽然电视剧可以像电影一样在真实环境下拍摄,但不可能完全真实。比如,即使在真实环境下拍摄战争场景,也不能使用实弹;雨中的场景通常是用洒水车完成的。况且电视剧的拍摄也不能完全离开片场的假布景。在一些室内系列的拍摄中更是如此。更重要的是,任何一部剧、电影或电视剧中的戏剧情境都是完全虚构的,所以演员必须能够把这种虚构变成可信的现实。演员明明是同事,但在假设的情况下,可能会变成父子、兄弟、姐妹、夫妻、君臣、仇人、恋人等等。而虚构的生与死、对与错、恩与怨的故事,都需要演员将其塑造成艺术现实。所以,电视表演和戏剧、电影表演一样,可以说是一门“把事情做实”的艺术。这就要求演员要能“把假当回事”,“装着干”。只有这样,观众才会相信。
但是,在电视表演中,有些特征不同于戏剧表演,而类似于电影表演。它们和戏剧表演的区别在于,影视演员和戏剧演员在整体艺术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在戏剧中,演员可以说是中心,戏剧演员的表演是艺术创作整体的完成。在戏剧表演中,导演的构思主要是通过演员的表演来实现的,所以在戏剧艺术的创作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导演应该死在演员的创作中”这句话。舞台美术和其他艺术部门的创作,虽然在当代戏剧艺术中对某种意蕴的独立表达越来越大,但也离不开为演员的表演创作服务的前提。在舞台上,只要拉开大幕,演员就成了一场表演的主人,而演员表演的好坏往往决定了一场戏的成败。所以人们也称戏剧为“演员的艺术”。因此,演员成为戏剧表演的中心。
影视的艺术创作不同于戏剧,但都是以导演为中心的,所以人们称之为“导演的艺术”。因为一部电视剧或者一部电影的完成取决于整体画面或者画面造型,演员的表演只是整体画面或者画面造型的一个要素。导演在进行创作构思,体现自己的想法时,不能只是“死在演员的创作中”。他要考虑的一定是整体屏幕或者屏幕造型。
影视表演和戏剧表演的区别在于审美意识的不同。不同的艺术作品自然有自己独特的审美品质。在戏剧表演中,演员追求的是舞台表演之美,而在影视表演中,演员追求的是画面造型中的镜头之美。
突破舞台限制的第一个因素是摄影机和摄像机,这就产生了它的纪实特征,还有蒙太奇,再造时空,移动画面。摄像机和照相机是屏幕和屏幕造型中极其重要的元素,它们具有独特的创造力。他们的参与已经成为影视表演美学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部分。
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时,由于考虑到与观众的距离,难免会适当夸张甚至变形。比如京剧的表演,不仅在表演上,而且在服装、化妆上都是逐渐形成的,而且是以一种畸形的方式表现生活的特点。话剧表演虽然比京剧表演贴近生活,但考虑到观众的欣赏要求,在声音、语言、形体、表情等方面还是有一些夸张的成分。有时候一些非常夸张扭曲的动作,比如慢动作,需要自己来做。而这些特性被充分而恰当地利用。
构成了戏剧演员表演的舞台美。
在电视剧和电影的拍摄中,相机和摄像机突破了封闭的舞台和观众的固定视角,可以从各个角度拍摄演员的表演。既能把演员放在很远的背景里,又能拍出演员某个部位的特写,比如脸、眼睛、手、脚。因为相机和摄像机老老实实地记录着镜头前的一切,它会毫不留情地揭露瑕疵,辨别年龄,让所有虚假的东西一览无余。然而,另一方面,照相机和摄像机也可以制造骗局。比如,可以选择合适的方位和角度,对被拍摄的人和物进行美化或丑化;利用光学透镜的不同特性
胶片感光乳剂的化学性质会使被摄物体变形;演员正常的行走或奔跑经过处理后可以变成快动作或慢动作。因此,电视演员和电影演员一样,要适应镜头独特的创作功能,掌握在镜头前表演的特殊要求,塑造符合电视审美要求的银幕形象。
电视、电影表演、戏剧表演的审美意识差异,决定了电视、电影演员必须学会配合镜头或摄像机。特别是照相机和摄像机的纪实特性,要求演员要通过模仿生活中自然形态的表演,最终成为化身。同时也要时刻考虑到相机及其特殊的创作功能,适应它,尽可能地使用它,使我们的表演在画面造型或屏幕造型中表现出一种“镜头美”。
另一方面,戏剧、影视作为综合艺术,必然是集体创作,都需要在整体的协调创作中完成。然而,一个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时有一种独立性和自主性。一部剧一旦排练好搬上舞台,演员就完全独立地在舞台上表演。影视演员不可能完全这样。电视电影表演的最终完成是在剪辑阶段和音画合成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演员前期拍摄的镜头只是为导演的银幕和银幕形象的创作提供了原始素材。导演和编辑也会对这些素材进行加工、修改、升华,最后进行创作。
创建完整的屏幕或屏幕图像。有时候演员自己很满意的场景可能会被剪掉,而一些一开始不太精彩的场景,经过导演和剪辑师的创造性处理和修改,却很优秀。即使是在多机位拍摄、同步录制的电视剧拍摄中,演员表演的完成其实还是在导演手里,最后还得由导演和剪辑师进行加工和创作。因此,在电视表演中,演员不得不注意他们在电视和电影综合艺术中表演的差异和戏剧表演创作的特殊性。
此外,由于电视、电影的制作过程明显不同于戏剧的创作过程,电视表演和电影表演的另一个特点是,电视表演在创作上不像戏剧表演那样具有连续性。一般来说,一个戏剧演员按时间顺序表演他的角色。在话剧表演中,演员可以在两个多小时内按照剧情发展的顺序创作自己的角色,力求使人物的发展按照这个顺序连贯、层次分明、跌宕起伏、前后和谐统一。但在影视表演中,由于时间、地点、气候、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拍摄无法按照故事的顺序进行。比如因为50年前和50年后人物的戏份都在同一个地点,所以往往会被安排在同一时间拍摄。虽然发生在剧中三两分钟后,但因为场景在异地,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拍摄。影视制作的这种特点,必然会让演员的创作无法继续下去。
而且这种不连续性还表现在,影视演员必须在一个短暂的、独立的时间单元内表演,不像戏剧表演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间断地塑造他的角色。电视剧的拍摄中,最长的一个场景或镜头只有十几分钟,最短的甚至几十秒。但拍摄时间往往可能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每一个镜头拍摄前,都要摆好平面位置,配光配光,准备好保证拍摄成功的所有技术要求,才能开始拍摄。但镜头一打开,演员就要能马上进入角色,把几十秒或几分钟的场景逼真生动地表演出来,而且要恰当、恰到好处。如果拍摄这个镜头时出现技术故障,演员需要重新拍摄这个镜头。有时候可能要等很多次后再拍同一个镜头。这种拍摄的间断性要求演员在表演中充满即兴性,能够快速准确地进入人物的指定情境,把握人物的感情和分寸,使人物连贯连贯。
现在其实已经没有只演话剧或者影视的演员了。一个真正优秀的演员,除了电影和电视剧,应该还能演好话剧。要做到这一点,他要了解戏剧、电影、电视表演的这些异同,使自己适应它们的特点,塑造准确、生动、形象的艺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