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这辈子最爱的是老金。

文/风北云南。

这一切都始于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我看了至少五遍,写了一篇长长的影评——《肖申克的救赎:有毒就别抽!

那时我还不认识老金,但我被他的作品迷住了。断断续续听到一些关于老金的故事。有一天,百度给我讲了老金的一生。朋友告诉我,他的大学同学在图书馆待了四年,读了他所有的作品。

那一刻,我已经确定,我一生的挚爱就是老金。

于是,我到处找老金的作品,无论是当当还是亚马逊,都找不到他的全集。最后买了《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打算先看看。闪灵拿到了,他在看的其他书都放在一边。他用了不到五天的时间就读完了。那一刻,我更加意识到老金的作品对我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现在我正在读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由史、赵永芬、齐翻译的《肖申克的救赎》。傅悦安的这篇序言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斯蒂芬·金自从发现自己爱上了写作,就一直焦虑不安。

老金为什么焦虑?

1954年,七岁,因病辍学。在母亲的鼓励下,他创作了一个关于神奇动物的四页故事,并从母亲那里获得了一美元报酬。他意识到生活打开了一扇“可能”的门,但焦虑也随之开始。

另一方面,在中国教育中,家长会鼓励孩子在故事写作中做“这种没用的事”吗?你的手稿会得到一美元吗?你会毫不留情地关上这扇门吗?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这种对写作的焦虑以不同的面貌出现。

拒绝是一种焦虑,但不严重。14岁时,挂在墙上的钉子承受不住重量,掉了下来。诸如“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之类的课你很有天赋,更加努力吧!“稿件退稿的评论让他深受鼓舞,他深感希望和前途无量。

墙上的钉子都掉了,可见他为了跟上老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真正让人焦虑的是,他从小到大对《白雪公主》这种“精神振奋”的书没有反应。相反,他为了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蛇发女巫而废寝忘食。他越血腥越恐怖,就越兴奋越满足。教育家们把这些视为“不适合孩子”的“劣等”创作。

1961年,斯蒂芬·金把他看到的、认为最精彩的彩色恐怖片《陷阱与钟摆》改写成小说,编辑印刷,拿到学校出售。他一个上午卖了36本,现在赚了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深受这个穷人家孩子的鼓励。后来,他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校长让他退钱,还训了他一顿:“我真不明白,斯蒂芬,你为什么总是写这种垃圾,白白浪费你的才华?”斯蒂芬羞愧地还了钱,但他没有认输。那年暑假,他撰写、编辑、印刷了《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受欢迎。然而,仍然感到惭愧的是,校长的话不断在我耳边冒出来:

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才华?为什么要浪费时间?你为什么写这些垃圾?20多年来,这些话成了斯蒂芬·金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才是当时真正让斯蒂芬·金担心的:浪费才华,浪费时间,写垃圾。总有人会用自己的偏见绑架我们,我们能做的只有行动和坚持。

“写作是一种涂鸦。我们每个人的思想就像一个筛子,网的大小和大小都不一样。没有流过我的屏幕的东西可能毫无困难地流过你的屏幕。你的屏幕流不进去的,可能在我的屏幕里就畅通无阻了。似乎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责任,去改造这些阻挡我们思想过滤器的糟粕,最终发展出某种才能。”

成名后,斯蒂芬·金曾这样解释自己的写作爱好。思想流不过过滤网是他的天性,所以他爱写,几乎只写“恐怖小说”。对生命的热爱是恐怖的,听起来有点病态。很多人认为这是斯蒂芬·金尝到甜头,靠吓唬人赚了上亿财富后的说辞。简直是哗众取宠的胡说八道。

但是,正如孔子所说:“富而贵,是人之所欲;不按其道得之,则无处。贫穷和吝啬是人们所厌恶的;如果你没有顺便得到它,不要去。君子去仁,则名闻天下。君子无终食,则违仁,必再行。”如果我们用“恐怖小说”和“写作”来代替“道”和“仁”,再用这段话来形容斯蒂芬·金的一生,也就不远了。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富人和达官贵人,这是每个人都想要的;如果用恐怖小说得不到,老金是不会接受的。贫穷和吝啬是每个人都厌恶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说摆脱,老金是逃不掉的。老金离开写作怎么配得上老金这个名字?老金灿不写作连饭都吃不下。在他为抚养一儿一女而兼职的时候,在他因车祸卧病在床的时候,他依然坚持写作。

在我看来,“恐怖”既不病态,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陈腐的无知,可怕的是对自己不了解的人和事武断的断言。在《闪灵》中,你不仅可以看到老金的“吓人功夫”,还可以看到他对心理的精辟描写,对人性的洞察,以及魔鬼附身影子的魅力。他擦嘴唇的动作已经铭刻在我的脑海里,铭刻在我的文字里。去他妈的“垃圾”。流过你“过滤网”的不一定是“垃圾”,也可能是“黄金”。

1973:斯蒂芬·金大学毕业两年。他今年27岁,已婚,有一儿一女。好不容易找到了高中的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在洗衣厂打工,老婆在甜甜圈店当服务员。全家人住在拖车里,电话不通,修不起破别克。整天担心额外的账单,教学和行政会议也让我很烦。“这不是我应该有的生活!”“斯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却看不到任何改变的曙光。

《闪灵》的一些场景和剧情应该也是基于此。生活充满了物质。后来提到老金在小说里写了一个自己和读者之间的事件作为素材。

但是,他还在写作,投稿,写恐怖小说,抽屉里随时躺着五六份未完成的手稿。这段时间,老校长的话本该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但他太忙了,没顾上。有时候“垃圾”被雇佣,他会用多余的钱带全家人去吃大餐,多买些生活用品,带耳朵有问题的女儿去看早就该看的医生。

他真正担心的是,看到即将到来的时代,他能不能成为一个作家,以写作为生。

他的妻子塔比瑟一直认为斯蒂芬·金很有才华,写作也绝不是浪费时间,总是鼓励他多花点时间在写作上;如果不是她从废纸篓里捡起被擦掉的《魔女嘉莉》的草稿,抖掉烟灰,摊开来读,并亲密地对丈夫说:“这是个好主意,你可以做!”老金能否一鸣惊人,恐怕还是未知数。

1974年,《魔女嘉莉》出版,让老金一飞冲天,创造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接下来,他用30年的时间,用双手创造了“社会恐怖小说”的阅读类型。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真正痛苦的是养家糊口和养育孩子的时间,因为生活的重压会拷问每个人的理想;对于作家来说,这种穷得特别凶,因为选择了作家这个职业,就相当于签了一份生死契约,是向命运屈服,还是持之以恒。斯蒂芬·金给了我们一个教科书般的示范,他的妻子塔比瑟给了他最需要的鼓励和支持——可以改变他命运的支持。

《魔女嘉莉》只预付了2500美元的版税。卖得好之后,只有平装版版权卖了40万美元,他得到了20万美元的一半。最后,他可以无忧无虑,心无旁骛地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而且更加勤奋。接下来的30年,老金坚持写作,每年只有国庆节、生日、圣诞节才停笔。(后来他承认说这话只是为了找话题。他疯了,这三天写对了!)“我坚持写作,因为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有的人花20年做心理分析,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一定的兴趣和感情。我只是纵容他们。”“我知道我坐在打字机前有多认真。”老金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1982,短短八年,他写了10本小说,他的书卖了钱。1985之后,速度更快了。15个月,连续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厚达1138页,这在书市上是个大忌,至今仍“呱呱”着,排名第一,销量超过百万册。1988期间,他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为美国出版界史无前例的巨匠。整个80年代,据统计,在这十年里,美国25本畅销书中,他一个人就占了7本,真是史无前例!

斯蒂芬·金的另一部分财富来自影视收入,几乎每部小说都会搬上银幕。有人私下统计过,1990的秋天,不到一个月,老金就有一部小说在电视上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上映,另一部正在拍摄。

然而,尽管名利双收,他似乎又开始焦虑了。他喜欢喝两杯。到了1985,他酗酒吸毒成瘾,不仅酗酒,还吸食可卡因。为什么?

闪灵的酒鬼作家标志性的擦嘴动作就是出自于此。什么是可卡因?不知道是不是没看到。老金也是高手,也是凡人。

“名气综合症”的得失和定期出版的压力可能是原因,但就他的书的质量而言,不是问题。隐藏在潜意识的底部,

“为什么要糟蹋人才?为什么要浪费时间?为什么要写这种垃圾?”如影随形,如附骨之蛆,恐怕老校长的诅咒还在作祟。

1982年,斯蒂芬·金先后写过《塞勒姆之地》《闪灵》《守夜人》《死亡地带》《凶火》《狂犬库丘》,但都输给了这一部。

《肖申克的救赎》。该书由四部中篇小说组成,前三部与恐怖关系不大,最后一部相当恐怖,但与前一部相比不算什么。关于这本书,斯蒂芬·金后来透露:

"我在这本书上花的精力比其他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出版一本一模一样的书了。”为什么?

答案就在这本书里,突然想起萧的那句“救赎之道在其中”。

在萧的后记中,老金回忆说,他出版《魔女嘉莉》后,又写了《塞勒姆之地》,编辑担心他会被“定型”为恐怖小说专家。《闪灵》大卖,编辑又担心“刻板印象”了。然后,《肖申克的救赎》就出来了。编辑担心这次小说“不恐怖”,但老金从来不在乎。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地表明市场力量在一步步“塑造”老金。但是,这也说明,即使他一生的挚爱是恐怖,即使他在八年内写了十部小说,在畅销书之后,他仍然有些怀疑,他不确定自己是在写垃圾,是在浪费才华,还是在浪费时间。

这种焦虑被公认为斯蒂芬·金在《身体》中的化身的叙述者戈登说得很清楚:“很多书评人说我写的是狗屎,我常常认为他们是对的...我的故事太像童话了,看起来很荒诞。.....我想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否真的有意义?一个人靠写虚构的小说就能发财,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我想对老金说:没意义,快乐才是最大的意义,如果快乐也算意义的话。让自己快乐,让读者快乐,快乐无价,写作无价。这是一个公平的世界,有些未知的东西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只要坚持自己的人生信条,在地球上快乐地走一次,就够了!

书评家,老金最尊敬的人,主流文坛总认为他哗众取宠,一味赚钱;总是批评他写的东西是垃圾,不管他赚多少钱,还是“垃圾”吗?如果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忠于自己”,那么他一定做到了。但是为什么主流文坛不能肯定他呢?

因为他们嫉妒的要死!因为文人相轻!因为他们陈腐无知!因为人类的自恋!

这种焦虑后来成为斯蒂芬·金文学创作中的一个明显特征,他经常以畅销书作家为写作对象,比如头号书迷中被狂热的女书迷绑架的那个,在尸袋中被写作瓶颈压垮的那个。最显著和最具象征意义的是《黑暗的另一半》,一个致力于严肃文学创作却一事无成的中年作家,偶然玩游戏,写了几部恐怖小说,使他名利双收。因为他越写越难受,他想停下来。

Blabla请看原文。故事的结局是,“严肃文学”最终战胜了“通俗文学”,把“他”赶回了“他”所属的黑暗世界。老金终究还是担心这个问题。

书中有一段话令人深思:“任何以创造为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须这样做。一个人生活在正常的世界里...另一个创造了世界。他们是两个人,至少是两个人。”

大部分作家都是这样。没有双重性格和四重性格,就没有“角色扮演换人”,没有想象力,就废了。真正的老金明明是“黑暗”一方的人,我也不知道老金为什么要处决“黑金”。因为他是有强迫症的处女座?有精神洁癖?是为了证明你也可以写“严肃文学”吗?还是老校长给他带来了太多童年创伤?只有最后两种解释最合理。想起我小学老师讲的“这孩子脑子没反应,这孩子认真,这孩子老实”的故事。还好“这个孩子”没被打死,所以我现在。

现实真的很残酷。老金就像美国文学的暴发户,只能佩服自己。代表主流的国家图书基金会从来没把他当回事,更别说邀请和颁奖了。老金不服,公开放弃恐怖小说,转向没有门户之见,一直肯定他努力的科幻和奇幻小说(此时他已经获得了雨果奖、卢卡斯奖、洛卡斯奖和世界奇幻奖,代表了这两类小说的最高荣誉)。

但“黄金粉丝”不服,更何况影视里靠他吃饭的人。最后手肘没能折断大腿。因为种种原因,老金写了又写回了恐怖小说。

1978年出版了头号书迷,后来被搬上银幕,改名为不寻常的爱情十天。畅销书作家被狂热的女书迷绑架,逼着她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老金的内心感受。

对畅销书作者的误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多少人没看过韩寒、郭敬明、唐家三少的作品就开始批判了?难道不知道过滤掉某些作家作品的是自己的“过滤网”吗?小时候也看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还有鬼吹灯,盗墓笔记,暮光之城,霍颖,灌篮高手等等。印象中是别人口中的“肮脏垃圾”。说的时候一点点觉得是“垃圾”,还得拖点深刻内涵才觉得舒服。现在,觉得好玩和看起来酷是两个概念。读者的需求不一样,不同时期读者的需求也不一样。每天“烧香洗澡”也很累。看畅销作品有什么收获?

回到老金,他被“绑架”了。他除了更细腻,更注重创作技巧之外,更多的是“人的心理”,少了一些“暴力和血腥”。除了“普通人”多了,“特异功能”少了,他还重拾了短篇小说。(1996年凭借《黑衣人》获得代表短篇小说最高荣誉的“欧亨利奖”)

后来老金总是和人争论,“通俗小说”绝不是“垃圾”的代名词,通俗不一定不是好文学!

后来“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两派就掐起来了,搞得好像是在跟自由党和保守党斗。老金也和乌苏拉·帕林打了起来:

“他们中的一些人的作品有时或经常充满文学性,他们都是很好的故事讲述者。这让我远离了枯燥乏味的生活...丰富了我的闲暇时间。这种创造,在我看来,永远是正直体面的,甚至是高尚的。”

“小说只有好的和坏的,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没有区别。”

说得好!当然,这里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文学范式的更替,文学史的演进等等。“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区别只是一个表象,就像今天的新媒体与纸媒、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一样,并不是一刀切。就像老金说的,文章只有好坏,新媒体和旧媒体没有区别。只要能传承文化和文学,就是好的。况且好坏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所以查理·孟格在商业上的“穷查理集”也给我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理念——跨学科是好事。文学没有学科界限,文学是百科全书,文学没有国界,文学属于全人类。

我甚至在想,在网络俚语中加入表情包很有意思。它更口语化,更简短,更直接,更直观,更有效,更受欢迎。就像全中国的方言,不是都被禁止了吗?所以折中主义没什么不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1999年,老金车祸身亡。2000年《论写作》的出版,相当有意义,为自己的人生打下最后的基础,并付之于后人。后来又有黄斑变性失明的传言。大师渴望在美国文学史上立一座丰碑,以此向老校长证明他写的不是“垃圾”,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就在这时,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宣布他获得了2003年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氛围的伟大传统,反映了人类灵魂深处各种美好而悲壮的道德真相。”

老金上台领奖,美国文学的大锅再次被炸成两半。

嘿,是这么回事。我的感觉和余先生的《文化之旅》刚出来的时候一样,趁机看热闹赚钱的人都聚集在一起了。

即便如此,在颁奖典礼当天,老金拖着病体,真诚地呼吁“在所谓‘通俗小说’和所谓‘严肃文学’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然而,因创作《大火》获得小说奖的72岁作家雪莉·赫扎德却对老金的账不买账,在媒体和900名嘉宾面前受辱。

去他妈的“通俗”和“严肃”的文学战争。

老金最后给老校长算了一笔账。作为一生致力于写作的作家,他用30年时间写了40部长篇小说和200篇短篇小说,作品被翻译成33种语言,发行了3亿册。他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80%是斯蒂芬·金的作品”。说这不是“终身成就”,太牵强了。

正如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主席鲍德温在宣布斯蒂芬·金奖时所说,“我们应该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待什么是文学。”如果我们拓宽视野,不坚持“作者之死”,把“写作态度”作为文学最基本的要素,那么文学的世界将更加多元、丰富和平易近人。而斯蒂芬·金《四过午夜》(1990)序言中的这段话更是意味深长:

简介:做过电力企业,家装,新媒体,考过翻译硕士,文理一知半解。我对世界充满好奇,把写作和阅读作为我一生的信仰。是书迷,是粉丝,是音乐迷,是黄金迷,是杰伦迷,是粉丝。看来这也是个谜。

寄语: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但我知道那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我只是痴迷于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