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强奸罪学生努某某被浙大开除学籍处分,是报应来了吗?
那是他的报应,但是?报应?是佛教用语,指的是?种恶因得恶果?,在这里,我更倾向于说这是他罪有应得。
首先我们来了解努某某被浙大开除学籍的经过。早前,努某某因犯强奸罪法律被处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当时浙江大学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而且有悔改之意,并且因为努某某已经毕业,所以只是给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但是后面广大网友提出强烈异议后,浙江大学根据事实依据,决定给努某某重新作出处分决定。在7月31号的时候,浙江大学发布信息,决定给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学校做出的这个决定我觉得明智。从网友爆出的很多事情来看,努某某的平时为人不那么能让人接受:在学习期间平时喜欢抽验,经常性出入酒吧,从大二开始就经常性地旷课、不参加班级活动。从大三开始就开始不住寝室,在外面租房。还有网友爆料呈努某某经常约女性网友到酒吧,并引诱或者强迫发生性关系。有网友爆料,努某某在犯强奸罪前,生活上已经是极不检点,只是在犯强奸罪的时候才暴露出来。
在被法律判处强奸罪之后,从努某某所发的朋友圈暴露出来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并未看得出他有丝毫的悔改之意,甚至还过得十分开心:在朋友圈晒美食、晒自己的博士女友,晒活动照还配文?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简直是无法无天的存在。这与浙江大学做出?留校察看?决定时,因为努某某?有强烈的悔改之意,并恳请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的考量而严重不匹配。
但是有句话说得很好?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所以报应也许会迟到,但是从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