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15岁少年泡吧十几天豪掷30万!后来怎么样了?
目前,15岁少年的父亲张先生已将该情况反映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结果还要等待有关部门公布。
年前,广西柳州的张先生去银行取钱过年时,才发现自己卡里攒的30万元居然不翼而飞。
原来是他15岁的儿子小张,把30万元全部用于在酒吧请客消费,***计请了18次,因为孩子把手机消费提示关闭,所以张先生一直不知道此事。
据小张说,他一***到酒吧消费18次,虽然酒吧有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但这家酒吧却没有严格执行。
许多网友都在说这个孩子太不上镜,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去酒吧消费,完全就是一个败家子。近年来确实有很多青少年拿着钱去打赏主播,或者充游戏皮肤,这些孩子的家庭都不太富裕,而孩子养成了这样的消费观,真的跟父母没有关系吗?
我们这里有句话叫做穷人养娇仔。意思就是家庭条件越不好的人,越是把孩子养得特别娇气,尽可能的去满足他所有的无理要求,只要是她想要的都会帮他达成所愿。畸形的消费观,完全是父母的疏忽。小时候我因为多花50块钱被我爸狠狠修理过之后,再也没有乱花钱过,现在想想那顿揍挨得真值。
我国法律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的高额消费和孩子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符,必须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小张在这个酒店所有的消费都是无效的酒店,有理由退回小张的钱。
虽然说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或者去娱乐性场所消费是属于无效行为,商家会把钱退回给未成年人家长,但家长还是应该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把支付密码随便给小孩看到,更不要让小孩养成过度消费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