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女子给娘家5000块,丈夫索要无果后,杀岳父一家7口,后来怎样?
悲剧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经过80多小时的逃亡,还是落入法网。其实可想而知,犯罪嫌疑人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法律,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三个家庭的幸福生活就此终结。
通过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犯法律,否则必将承担相应责任。
青梅竹马的夫妻,为何最终成为仇人?
犯罪嫌疑人和其妻子,本是青梅竹马,两人顺理成章结了婚生了娃,原本小日子会越来越好,但没想到妻子的大手大脚花钱,让犯罪嫌疑人无法忍受。
因为工资低再加上房子贷款的缘故,犯罪嫌疑人生活一直很节约,不过其妻子并不这样想,反而嫌弃犯罪嫌疑人穷,并使用语言暴力刺激犯罪嫌疑人。
就这样,犯罪嫌疑人卖掉了房子回村创业,手上的钱花完了,犯罪嫌疑人就朝妻子要,等来的却是“没钱”,明明之前犯罪嫌疑人给了妻子一万块。
争吵中才知道,妻子拿出5000块钱给了婆家,并带孩子回到了娘家居住。
虽然随后妻子也和犯罪嫌疑人回到家中,但这5000块钱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心病,他不断催促妻子去婆家拿钱。而妻子的父母表示“不会给钱,要求离婚”,这下彻底激怒犯罪嫌疑人。
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来到岳父家中,对包括妻子,儿子在内的七口人痛下杀手,至此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导致惨案的罪魁祸首是谁?
其实综合整个案件,犯罪嫌疑人,妻子,岳父一家我觉得都有错误的地方。
首先犯罪嫌疑人犯法必然是不对的,因为一时的冲动不仅伤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而冲动的部分原因,则要归结于妻子与其消费观的不一致。两人吵架大部分是因为钱,一方生活拮据,而妻子似乎并没有理解犯罪嫌疑人的不容易,在犯罪嫌疑人眼中,妻子就是乱花钱。
在这件事中,双方可能都不想改变自己吧。从这点来看,我觉得如果双方都能够互相包容体谅一下,可能矛盾就会小一点。比如犯罪嫌疑人换份赚钱工作,妻子能够把钱花在刀刃上,两个人***同努力,日子就会越来越好。
再说岳父一家,女儿孝敬自己无可厚非,但在知道女儿生活拮据,创业缺钱用的情况下,难道不应该帮忙吗?等女婿生活好转,可能到时候不止给5000块钱。
总之一环扣一环,每个人似乎都从自身角度想问题,而不做出任何改变,最终酿成悲剧,这里面最可怜的还是孩子,还没好好认识世界就结束了。
写到最后
我一直认为,一段关系的维持,夫妻也好,家人也罢,都需要理解和包容,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体谅生活的不容易,同时朝着统一目标***同努力,生活才会越过越好。
当然,如果两个人实在过不下去,完全可以选择离婚,没必要做出犯法的事情,这是非常错误的。
说一说,你觉得在这起案件中,谁的责任最大,如何才能缓解夫妻之间的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