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季花小姐的获奖选手

根据段小文提供的“冷公(网)决字[2013]第0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1月9日早上,冷水江市外宣办移交给公安局网监大队一份书面报告,称1月8日伍娟上网发现帖子《求解: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娟、月季花选美冠军是怎样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捏造事实诽谤她,“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经警方调查,段小文“对本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其因“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决定书落款2013年1月9日。

上述帖子已被删除,根据网页快照,帖子发表于1月8日早上11时,内容为“不知道冷水江人还记得前几年的选美大赛吗?

伍娟被选为冷水江月季花小姐第一名之后,她后面就有一神秘推手在猛推她,先是被神秘人安排当教师,过段时间就直接进了市政府,成为了市长的秘书长,伍娟同志虽然有三十几了,但漂亮仍不减当年。求解伍娟背后的神秘推手是谁?” 46岁的段小文对南都记者确认,上文就是他当时所发的帖子。

段小文对南都记者说,虽然根据拘留决定书,他本应该在2013年1月19日才被释放,但因为“网络压力太大”,17日即被释放回家。并且,拘留所领导给了他500元钱,“说是市里面的意思。”

网监大队也给了他妻子100元钱。段小文还对南都记者表示,拘留决定书上说是宣传部报案,伍娟本人没有报案,但诽谤系民事自诉案,警方不能提前介入,他质疑程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