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理论和定位理论有什么区别
一、提出时间不同
1、USP理论:50年代初美国人罗瑟·瑞夫斯(RosserReeves)提出USP理论,要求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UniqueSellingProposition),简称USP理论,又可称为创意理论。
2、定位理论,由美国著名营销专家艾·里斯(AlRies)与杰克·特劳特(JackTrout)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
二、内容不同
1、USP理论
(1)强调产品具体的特殊功效和利益——每一个广告都必须对消费者有一个销售的主张;
(2)这种特殊性是竞争对手无法提出的——这一项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无法也不能提出的,须是具有独特性的;
(3)有强劲的销售力——这一项主张必须很强,足以影响成百万的社会公众。
(4)20世纪90年代,达彼斯将USP定义为:USP的创造力在于揭示一个品牌的精髓,并通过强有力的、有说服力的数据证实它的独特性,使之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2、定位理论:定位要从一个产品开始。那产品可能是一种商品、一项服务、一个机构甚至是一个人,也许就是你自己。但是,定位不是你对产品要做的事。定位是你对预期客户要做的事。换句话说,你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确保产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据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地位。
扩展资料
USP理论的三个特点:
第一、必须包含特定的商品效用,即每个广告都要对消费者提出一个说辞,给予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利益承诺。
第二、必须是唯一的、独特的,是其他同类竞争产品不具有或没有宣传过的说辞。
第三、必须有利于促进销售,即这一说辞一定要强有力,能招来数以百万计的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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