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购置哈雷摩托车,这样做有错吗?
媒体报道长春交警支队花费367万购买了10辆哈雷摩托车,不得不说,骑上是真的霸气有拉风,那么交警支队的做法到底是对是错呢?我们没有办法下定论,但每个人都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我们只能评论这件事情却不能下定义。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也觉得,这不是私人出钱购买,只是交警们的一个工作交通工具,是否有必要花大价钱去购买这些东西呢?不少网友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部分人都认为警用摩托车的主要功能是巡逻和执勤。买一辆普通摩托车完全够用,不需要花很多钱去买高档摩托车。毕竟我们一直讲究的是低调,不允许铺张浪费。也不用讲究什么排场,?但现在花大价钱买一个工作交通工具,显得有些招摇和走秀了。不免会给人落下话柄。
这不免让人心生疑问,这购买哈雷摩托车的经费又从哪里来?也让人开始怀疑这其中是否有些什么猫腻,所以说做人做事不可太张扬,不能让人落下话柄,更不能铺张浪费。
我们在街上看到的摩托车,大部分价格在10万元以内。完成日常工作巡逻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如果不是特殊用途,购买36万元以上的摩托车显然是没有必要的。这个价格已经超过了普通公务车和中小客车的价格。是否符合国家公务用车标准需要考虑。
其实很多地方也一样为工作部门购买高档车作为交通工具,只是长春这个被爆出来才引起关注,交通工作买个125就足够日常工作了。我们老百姓更想看到的是把这些钱用在合适的地方。比如建筑工程,捐赠给有需要的人,为人民谋福利才是真。建议加强整改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