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申请在电子税务局里哪里申请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模块下的“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2.进行明细数据采集,点击新建按钮,在界面录入报关单,进项发票等信息。

3.进行数据检查(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数据检查)。

4.一键生成汇总。

5.生成申报数据。

6.点击远程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