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判定标准
法律分析:1、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行为,要通过三张照片来反映。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已过停车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分别为:一张是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3张照片会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关键点在于记录明显位置移动。
2、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3、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停住不动就不算闯红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如果已作出处罚车主可以另行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