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打架

1998年5月,沈阳“3.8大案”的杀人抢劫团伙的主犯孙德林因涉嫌买卖枪支被广西警方抓获。1999年10月30日,恶魔孙德林被押回沈阳。1999年12月14日,孙德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

据统计,孙德林及其犯罪团伙从1989年到1999年10月19日将近12年的时间,先后作案42起,劫杀70余人(其中杀死21人,杀伤24人),抢劫财物达人民币300多万元。

人物介绍

孙德林,辽宁沈阳人,生活在一个兄弟姐妹众多的大家庭,从小到大住的是低矮破旧的平房。孙德林的梦想是做一名军人,但他自小好斗,经常以欺负同学为乐。“文化大革命 ”中,他被迫退学后开始打架斗殴,在18岁时被关进劳教所。

后来,孙德林到沈阳铁分局铁路大修段工作,他拼命干活职位高升,由于表现不错本有入党的机会,但因为他的档案有不光彩的纪录而作罢,孙德林为此而心灰意冷感到绝望。

1986年,孙德林办理了停薪留职,到沈阳火车站东货场开4马力拉脚,由于不能“迅速致富”开始迷恋上了赌博。在此期间他认识了曾因盗窃被判刑在沈阳南站货场做力工的汪家礼。两人为了挣钱密谋抢劫,并拉汪家礼的哥哥汪家仁入伙。

案件经历

在1988年到1999年期间,三人相互勾结,策划了42起案件。1995年,汪家礼与汪家仁两兄弟在广西买了两把手枪和一批子弹。9月10日,抢劫辽中县的田晓光、田明宏二人并杀人灭口;1996年1月31日,将于洪区杨士乡金沙村的一个出租车司机用枪杀害;1996年2月2日在和平区将南五烟市业主用枪击伤。

1996年3月8日上午,孙德林与汪家礼、汪家仁两兄弟在沈阳蒙面抢劫,持枪将几名从银行取工资款的员工杀害,并抢走员工手里十几万的工资款,后三人开车扬长而去。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沈阳“3.8大案”。

之后,孙德林与汪家礼兄弟的矛盾逐渐激化,双方经常发生争执,后分道扬镳。之后,孙德林还把他的三弟孙德松拉进犯罪团伙。1998年5月,孙德林因涉嫌买卖枪支被广西警方抓获。1999年11月2日,汪家礼兄弟在南宁落网。

案件结果

1999年12月14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证实孙德林等几名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10起,抢劫18起,盗窃2起,故意毁坏财物2起,诈骗1起。经过法院审判,被告人孙德林等几人均被判处死刑。

写在最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几名犯罪嫌疑人最终为他们犯下的罪行“买单”,人在做,天在看,不要以为做下的恶行不会有人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正义的审判不会缺席,任何罪孽都会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