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作这回事》有感
用作者斯蒂芬金的语言讲,这本书tm的有点意思。加上字数不多,所以很快读完了。
读完有几点感受。
1,金走上写作这条路,根源于小时候。小时候得麻疹在家休假,没事干,看了很多漫画。后来尝试自己创作漫画故事,被母亲看到,受到夸奖。这份来自母亲的认可和鼓励让写作之花在他心里发芽。
此后一路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他都在不停尝试写作,可遭到退稿的次数几乎和投稿的次数一样多。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篇被出版社看中,得到一笔不错的稿费,这就更加激励了他。
后来的路并非一帆风顺。他在洗衣店打过工,在中学当老师教写作,经济上熬过难熬的日子,但由于热爱和坚持,最终收获了大量读者,同时收获了金钱与名声。但他坦言“写作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因为自己从写作中得到了纯粹的快乐。经济状况好转只是附加品。”我相信取得任何一种巨大成就的人,内心一定不是被金钱驱使。
这也从侧面看出父母对孩子幼小时期兴趣的鼓励与引导有多么重要。
2、写作没有诀窍,就是多读多写。这四个字老生常谈,却是金玉良言。参加写作班,写作培训等,并无实际用处。
3、改稿主要在于一个字:删。虽然修改必有,但在金看来,删是重点。
金分享了他学到的公式:第二稿字数=第一稿字数*90%。删什么?罗里吧嗦的,过度解释的,与主题无关的,甚至副词,定状语等。金因为是英语写作者,他还建议少用或不用被动语态(用被动语态是种缺乏自信的表现)。一些使用语法的建议也挺中肯。
金说,写得再好,以致自我陶醉,但与主题无关,情节分散,不能紧凑地表达出作者的意思,也必须删掉,否则只是些碎碎念似的呓语。因为金主要针对创作小说来谈他的想法,也许这一点见仁见智。但我挺认同。
我昨天写的“与一只猫的偶遇”,因为想着当天要发出去,所以匆匆写完,没想太多。后来我感觉有点像记流水账,没能通过文字清楚而透彻地表达我想说的意思。有空要按照金在书里的建议做删改。
部分金句摘抄如下:
写作是什么?当然是心灵感应。停下来思想,这挺有趣的。
修辞立其诚。
准确描述很重要。
语言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是名词和动词。
被动语态无力,冗长,还经常拐弯抹角。
这种节奏感部分出自天然本能,但这种节奏也源自作者几千个小时的写作经验和几万小时的阅读经验。
写作最终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你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是为了站起来,好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
还不知斯蒂芬金是谁,他的代表作品包括《绿里奇迹》、《肖申克的救赎》。[/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