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被盗抢后如何备案

电动自行车被盗抢后如何备案

电动自行车被盗抢后如何备案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被盗抢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持下列资料到原注册登记的登记站申请车辆被盗抢备案:

(一)《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其本市住所地址的证明;

4、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各国驻京使领馆和外国驻京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领馆或者外国驻京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件。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车辆被盗抢证明原件、复印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