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如何定罪
法律分析: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审判权作为一种权力存在,它的限制与范围只能起决于它的赋予者和实施者,那就是法律和法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