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持刀行凶杀害5人,逃跑途中再致2死,酿成这一惨剧的起因是什么?
武汉男子究竟为何杀人?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自己的安全的情况下,也不能伤害别人的生命。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稳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也有很好的提高。可是,在社会中,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残忍的对待他人,不把他人的生命放在眼中。譬如前不久的南京,就发生过杀人的事件,这个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近日,在武汉同样也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杀人事件。在当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辉持刀在当地的村支书张某某家中杀害五人,在逃亡途中,再次杀害俩人,然后逃至长江边跳入长江逃亡。首先,无论高某某有怎么样的冤屈,他都不可以杀人。还是那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不能伤害他人的生命。高某辉杀人便是他的错,杀人在我国是犯法的,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够被原谅的。他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他的权利,他是有权利上述他的冤屈的。在古代,还有越级喊冤的事件发生,而在法律完善的今天,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更是有很多办法得到伸张。
往往这些事件的背后都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为什么一个成年人会宁愿触犯法律也要杀人,为什么他不通过合理的途径来获得保障?在事件发生后,有人在网上找到了这样的一个新闻:武汉被杀的这位村支书在几年前就因为救济金发放不合理而被处罚。通过这个新闻,便能得知一个合理的解释,村支书张某某在处理当地救济金时,并没有发放给应拿到的高某某,这个现象肯定不是一次俩次。在经历多次后,高某某因不满张某某的行为而将其杀害。
对于此,在村支书这一方面,国家已经严格的进行了全面调查。坚决剔除不为群众办事的领导人,相信在不久后便不会再有这种村支书的出现。在高某辉的这一方面,应该加强对普通民众的安全教育。让普通群众深刻认识到,伤害他人是不能做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更加需要对普通民众普及的是另外一点,要让普通群众知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是,要通过合理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