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制是一种人类买卖婚姻。为什么清朝会出现这种制度?
清代典妻制度的出现,更多的是社会原因。当时的社会风气使得贫富差距比较大。许多农民穷得买不起食物,不得不“卖妻”。在他们眼里,妻子就相当于他们最后的私有财产,他们被迫典当妻子。当然,当情况好转时,他们也可以赎回妻子,这其实是一种无奈的做法。
按照百科全书的解释,典妻制是人类买卖婚姻的一种形式。它和妓女一样,是正式婚姻制度的补充。“典”的意思是典当和出售。说白了就是“卖老婆”的意思。但它和真正的“卖妻”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有“典”就有“赎”。到期可以赎回老婆,但如果过了期限还不赎回,那就是“死”,以后和你没关系。
典妻制度的出现大概有这些因素:1,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2。生活所迫?3.政府约束不足?4.封建社会宗法思想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夫权”和“父权制”常年积淀在女性的思想中。已婚女人依赖男人。无论她老公做什么决定,你都无权反驳。那时候,妻离子散制度下的女性是没有话语权的,无论她们多么不情愿,也是无可奈何。
典型的老婆,其实就是一个租赁和典当,对象是自己的女人。古代自然环境恶劣,人们基本上是靠天吃饭。许多农民遭受自然灾害,随时可能破产。遇到自然灾害,家里最小的都养活不了自己。这个时候,如果你有媳妇,就拿出来当了。把媳妇典当给那些地主或者没有老婆的人来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