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的方法是什么

农民工讨薪有以下几种方法:

1、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协商前,需要把欠薪证据收集好,协商过程中最好录音保存记录,最后双方签订一个书面记录。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人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所在单位若是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就去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经济困难的讨薪者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减少仲裁与诉讼成本。

6、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