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赈灾义演所唱歌曲要征得原作者同意还要给予报酬?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中,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是既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而赈灾义演是向公众收费的,但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所以赈灾义演不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也不是法定许可使用)

结论就是,赈灾义演,非著作权人表演已经他人发表的作品,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并且应当注意是否存在邻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