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监狱和看守所的区别

拘留所监狱和看守所的区别如下:

1、职能不同: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_、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监狱的职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监狱则羁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拘留具体流程如下:

1、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

综上所述,监狱与看守所与拘留所都是属于关押犯人的地方,但对于这几种一般是会针对于不同的犯人来进行关押,监狱是属于关押有期徒刑的人,看守所是关押要等待侦查和进行教育的地方;而对于拘留所关押短暂时间的犯罪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