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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关注山东邹平杀警案最新进展

黄升案件发生过程,新闻媒体为啥 只报结果不报起因和经过

事件背景:

段刚因欠刘海彬200万元借款无力偿还,在2012年6月把一台起重机抵押给刘海彬。因段刚无力偿还该车的分期贷款,徐工集团报案。

事件关键人物:

杨海亮(济南济阳县人)经证实,他和徐工集团李波是朋友关系,曾听李波说过帮徐工集团找到欠款车辆下落,就能拿到提成。但他跟李波一直没有合作过。

事件过程:

2012年11月18日上午,李波打电话说有辆欠款车在邹平颜桥村头放着,让他帮忙去看看车在不在。他当天下午就开车来了邹平,看到了欠款车,就打电话告诉了李波。

2012年11月22日上午,徐州子房派出所民警吴坤、黄升等到邹平县调查取证。同行?的还有徐工集团的张菲、李波等7人,以及杨海亮、刘海成、杨海乐、杨海鹤、杨兆伟、杨化帅(经查实:济南讨债公司)***17人分别赶到邹平。

22日下午3点,徐工集团李波打电话给杨海亮说自己已到邹平,让他找几个司机帮忙把欠款车车开到济南。

22日下午5点,徐州民警到邹平县刑警大队联系工作,值班民警说段刚已被刑事拘留,让他们明天上午再去联系工作。他们离开刑警队后,决定自己去找刘海彬。同时杨海亮把人员召集齐后,李波说:“两台起重机都没有钥匙,徐工集团人员负责启动,找来的司机负责把车开走”。他们把徐州警车停放韩店派出所西侧路口,换乘徐工集团的蓝色商务车去刘海彬家。蓝色商务车在前方领路,杨海亮等人在后面跟着就去了放起重机的地方。徐州民警和徐工集团的几个人进入刘海彬家。

地点:刘海彬家屋内[刘海彬及曲立霞证实]

(4个警察都穿着警服,但是没有警号,警衔。其中一个警察拿出黑皮小本子说执行公务,没有打开给刘海彬看就接着装起来了)来人自称徐工集团的,刘海彬让来人坐下,她见外面还有几个穿迷彩服的没进来,就想出去看看,三四个穿迷彩服的小青年,在门口拦着不让出去,并把她拖了回去。刘海彬见状就说报警,她拿出手机去了卧室,并拨打了110报警。透过窗户看到自己家的车,被人开走了,刘海彬就要出去阻止,被来的人拉住,不让出去。她跑到院子里分别给吴秀锋和颜柯打电话说:“徐工来抢车了,快来!”。徐州方来人将车开到路口处被拦下,开车的司机就下车跑了。当地派出所的警车到后,徐州方的人就全都跑了。

地点:刘海彬家外起重机旁

徐州民警和徐工集团的几个人进入刘海彬家后,徐工集团留在外面的人就分头从商务车上搬下事先准备好的电瓶,敲碎起重机驾驶室玻璃,破坏车锁并由徐工技术人员将起重机发动,(起重机玻璃被砸碎,仪表盘也被弄烂,电锁也换了),车辆被发动后,由杨海亮召集的司机将车开走。地点:邹平颜集村在建商品房内[朱玉民,刘俭明,闫学山证实]11月22日下午五点半左右,他们和几个工友被几名穿迷彩服,拿着镐柄的男青年控制在工地的板房中,手机也被收走。这几个男青年只说是执行公务,后来刘海彬家门口的起重机发动起来不久,看管他们的男青年就都跑了。

110警车到达现场:

曲打电话报警后,邹平110迅速出警,警车到达现场后,徐州方(徐州民警、徐工集团、讨债公司组成)***计17余人都全部跑掉。(抢车现场地上遗留了很多镐柄和一把刀,均由讨债公司带来)因起重机车门被徐州方人员破坏并在警察来后全跑了,又担心他们去而复返抢车。随后刘海彬让人去追赶,想把破坏车抢车的人扭送公安机关讨个说法。在此次追赶过程中,发生了“黄升案件”。

[黄升案件]因徐州方人员破坏车辆并抢车,引发刘海彬等人的追赶。吴秀锋,颜柯,赵青华,杜延渤,赵文科等人分别驾乘车辆去追赶徐州方人员。途中,颜廷水驾驶车牌号为鲁MLF355的斯柯达轿车追行至韩店镇政府驻地时,刘海彬发现徐工方人李波和张菲乘坐的徐州警车。徐州方人员察觉后加速行驶,刘海彬等人紧随其后。当追行至黄山三路,黛溪四路路口附近时,吴秀锋驾驶车牌号鲁MJN717的奥迪Q7越野车超徐州警车在前拦截,徐州警车立即左转调头行驶,颜柯驾驶的车牌号鲁M9S561的长城越野撞上徐州警车致徐州方警车熄火。然后刘海彬唆使颜柯,赵青华,杜延渤,赵文科等人将警车玻璃砸碎,打砸过程中颜柯刺伤坐在警车后排最右侧的黄升背部。随后上述人员撤离现场,黄升被随后赶至的黛溪派出所人员送去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结果:法院一审判决直接杀害民警黄升的行为人、被告人颜柯死刑,被告人刘海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判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上部分均出自2014年4月5日邹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