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院拍照录像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与电影相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与电影相关的知识产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惩治侵犯电影相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切实保护电影相关知识产权。从事电影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国家鼓励电影企业开发电影影像产品等衍生产品。
第三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爆炸、易燃、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电影院,不得非法携带枪支等管制器具进入电影院;非法携带上述物品者,影院工作人员应拒绝其进入。
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制止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电影发行许可证将电影制作成音像制品的;
(二)通过互联网、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网络传播未取得电影发行许可证的电影;
(三)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助资金的;
(4)侵犯与电影相关的知识产权;
(五)未依法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电影艺术档案的;
(六)票房收入。
去电影院最好不要带相机。电影院里不能拍照,这应该是常识。每张电影票的背面都有这样一个通知,即未经允许,不得在电影院内摄影、录像、录音。这是国际制片人协会的规则。
目的是保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这里所说的侵权不仅仅是指盗版图片,还包括在网络等公共空间上发布画面的内容。
搜狗问。
扩展数据:
观众要从自身做起,树立文明观影意识,遵守公序良俗,积极举报不当行为,忍住截屏之风。解决电影放映问题,“官方公布”当然重要,“公众知晓”也必不可少。不管是因为不太了解相关规定,还是因为和朋友分享精彩情节,还是因为当代网民所谓的“仪式感”心理。
截屏行为不可取。总之,观众不自觉地在屏幕前拍摄,看似琐碎,却反映出文明观影意识的缺失。只有强化这种意识,才有助于树立良好风尚。当然,来自公众的监督同样重要。建议鼓励公民积极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内外施压,双管齐下,尽快遏制截图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