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怎么判?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唐山打人事件目前涉及的“保护伞”***计15人之多,这些人员大多数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么他们涉嫌的主要罪名将是职务类犯罪,如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行贿罪、受贿罪等职务犯罪。
首先,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话,他们会先被开除党籍,解除公职,接受法律的制裁。
其次,滥用职权罪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徇私枉法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后,如果“保护伞”们还具体参与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犯罪行为中,比如参与了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等犯罪活动中,那么也会触犯相应的罪名。
最后,如果“保护伞”们涉嫌了多项罪名,有可能数罪并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