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中***苏州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副处职和科职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一)副处职干部14名: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苏州市科技局副局长、苏州市建设局副局长、苏州市规划局副局长、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苏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苏州市旅游局副局长、苏州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青团苏州市委副书记、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江苏太湖地区农科所副所长、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各1名。
(二)正科职干部1名:
***青团太仓市委书记
(三)副科职干部46名:
1.张家港市(5名):张家港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家港市科技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张家港市环保局副局长、***青团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各1名。
2.常熟市(5名):常熟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常熟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各1名,常熟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副局长、常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各1名,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3.太仓市(10名):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太仓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太仓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太仓市科技局副局长、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太仓市环保局副局长、太仓市旅游局副局长、太仓市招商局副局长、***青团太仓市委副书记各1名。
4.昆山市(5名):昆山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昆山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昆山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昆山日报》副总编、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各1名。
5.吴江市(4名):吴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江市城管局总工程师各1名,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
6.吴中区(5名):吴中区交通局副局长、吴中区旅游局副局长各1名,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太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副局长各1名,吴中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副局长1名。
7.相城区(3名):相城区科技发展局副局长、相城区建设局副局长、相城区招商局副局长各1名。
8.平江区(3名):平江区财政局副局长、平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平江区建设局副局长各1名。
9.沧浪区(3名):沧浪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1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
10.金阊区(3名):金阊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金阊区建设局副局长、金阊区环保局副局长各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
1.参加副处职职位及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副科职职位"公选"的,报名地点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邮政编码:215002,咨询电话:0512-65213416、65213417(报名期间使用)、68610202,电子信箱:szzzb@zzb.suzhou.gov.cn、szzzbgbyc@yahoo.com.cn。
2.参加张家港市副科职职位"公选"的,报名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才市场(张家港市人民东路65号),邮政编码:215600,咨询电话:0512-58674367,电子信箱:zjgkszx@163.com。
3.参加常熟市副科职职位"公选"的,报名地点在中***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邮政编码:215500,咨询电话:0512-52886355、52881452,电子信箱:csqg@sohu.com。
4.参加太仓市科职职位"公选"的,报名地点在太仓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太仓市上海路66号),邮政编码:215400,咨询电话:0512-53531950、53528414,电子信箱:tczzb@263.net。
5.参加昆山市副科职职位"公选"的,报名地点在昆山市人才市场(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邮政编码:215300,咨询电话:0512-57310820,电子信箱:zzb_gbk@ks.gov.cn。
6.参加吴江市副科职职位"公选"的,报名地点在吴江市人才市场(吴江市笠泽路266号),邮政编码:215200,咨询电话:0512-63410440,电子信箱:wjzzbgbk@sina.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级证明(或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外地报名者也可访问《苏州党建》网站,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通过传真或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需在报名期间内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历证书。经预审取得笔试资格者,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同时携带报名必须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供查核。
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选者可登录《苏州党建》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也可自报名之日起到报名地点索取《简章》。
《苏州党建》网站网址:
监督电话:0512-68610323(苏州市监察局)
中***苏州市委组织部
200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