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作”的用法应该怎么区分?
一般认为,“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具体和抽象是相对的,如果遇到具体、抽象分不清的时候怎么办。最近使用北京语言学院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实用汉语课本》(第3册),才发现混淆的情况超出我的想象:
在老队长家里做客(148页)
老队长的老伴田大娘和女儿小华,正在家里作饭,听说有客人来了,连忙从屋里走出来。(149页)
按说,“做客”比“作饭”抽象,“作饭”比“做客”具体,可是,课文的写法刚好是颠倒的。还有的时候书里的写法好像是随机的:
我要是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请大夫、买药,作这作那让我吃。(107页)
丁大娘说:“要是我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做这做那让我吃。”(122页)
布朗太太看到一个个的饺子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称赞地说:“作得多好啊!……”(151页)
一会儿请大家尝一尝我们做的中国饺子。(167页)
有的人吃过,说外边是面做的皮儿,里边是肉和菜做的馅儿,很好吃;(167页)
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做”和“作”到底有没有分别呢?
作谓语的动词都写“做”,固定的词都写“作”。这样可以保证现有的词都保持目前的写法,如:
写作、工作、作文、作业、作风、作用、作为(名词)、作为(动词)、作者、作品、作对、作废、作乐、作罢、作息、作伪、作孽、作战、作东、作主、作案、作法(=方法)……
而下面的写法就无须犹豫了:
做饭、做菜、做饺子、做针线、做作业、做作文、做工作、做解释、做报告、做计划、做方案、做这做那、做东做西、做法(道士做法)……
另外,“动词+作(做)”一律写“作”。这一类的形式都表示一种观念上的、或者动作结果的意义而不是加在宾语上的具体动作。这样写也和目前多数人的使用习惯相合。
比较困难的是那些分不清是词还是词组的情况,比如:
作诗~做诗作人~做人作事~做事
做一般是做具体的事情, 作一般是指抽象的事物
例如具体的: 做作业, 做衣服,做饭,做题目,做事情;
例如抽象的: 作贡献, 作出牺牲, 作为*****, 作出一番惊天动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