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斯坦福演讲任选一段 200字概括
我的梦想就是打造一家伟大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们会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能赚钱当然很棒,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制造完美的产品。但动力来自于产品,不是利润。
许多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福特汽车创始人亨利福特说“如果已开始我就问人们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告诉我‘我要一匹更快的马’”,消费者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我们的任务是知道他们将来会喜欢什么,而不是跟随潮流做出一堆廉价货。因为伟大的产品不用跟随潮流,它自己就可以引领潮流。
我记得宝丽来的兰德说过科技和人文的交集。没错,创新很重要,但创新不是全部。伟大的产品之所以能和人们产生***鸣,是因为它的创新中隐含了一种人文精神。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艺术家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表达自己的欲望。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达芬奇和米朗凯奇罗,同时也是精通科学的人。米朗凯奇罗懂的许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止会雕刻。
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高的热情,它会推动着你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服务和所有的内容都整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无缝的完美用户体验。但如果你要让你的软件或硬件向其他软硬件开放,产品一定会多许多瑕疵,安卓就是这样,我们都知道这样产生了怎样的用户体验。
要指出谷歌的不足很容易,他们基本上无关紧要,他们的确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业务并且热衷于制造狗屎,对于他们来说,赚钱比制造伟大的产品更重要。比尔盖茨也是这样,最后成了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但那从来不是我的目标。谷歌的DNA里没有丝毫的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iPhone之后,他们还是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
像Nokia或者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自己的见解。他们一开始进行创新,比如诺基亚做出了全世界首款搭载摄像头的手机,他们成为或者接近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开始变得不那么重要,他们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他们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重视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了公司的经营者。乔布斯死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他的失误。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自称企业家,但真正想做的事情却是创建一家公司,然后把它卖掉或者上市,这样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在他们眼中只有钱,不愿意费力打造一家传世的公司。
你必须不断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继续唱抗议歌曲,这样可以赚很多钱,但他没有这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在1975年欧洲巡演时,他先演唱原声吉他,观众很喜欢,但接下来他请出了The Bund,开始演奏电子乐。观众有时就会喝倒彩,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真的这么做了。
否则,就像迪伦说的,你不是在求生,就是在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