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二十二规则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等法律已经废止。婚姻法二十二规则体现在民法典为一千零一十五条,对自然人的姓进行了规定,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