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与家乡区别是什么?

故乡与家乡是同义词,区别在于:

1、故乡指出生的地方,或曾经长期居住的地方,自己现在已经不住在那里。常用于书面语中。

2、家乡指家庭世代居住的地方,自己现在可能居住在那里,也可能不居住在那里。常用于口语中。?

例如:

①北京是我的故乡。

②北京是我的家乡。

粗看,这两句话是一个意思;细辨,似乎存在着差别。但是要说出个究竟来却不那么容易。有的词典解释:“故乡”就是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家乡;老家。这样的解释还是让人看不明白。既然“故乡”可以解释为“家乡”,那为什么上面两句话听起来总让人觉得不是一个味儿呢?两者究竟有什么不同的语感?

翻阅《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没想到上面竟然有详细的解释和辨析:“故乡”是指出生或长期生活过的地方;“家乡”是自家世代居住的地方。但是“家乡”与“故乡”绝对不是一回事。“故乡”指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现在已经不住在那里了;“家乡”则指现在可能仍住在那里。

词典紧紧抓住了“故”字的基本意义,“故”就是指从前、过去,所以“故乡”一定不是指现在住的地方。所以“北京是我的故乡”就暗含“我已经不住北京了”之意;而第二句话则意味着“现在我可能还住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