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胞胎事件的回应
2011年12月19日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后,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当日专程带队来到广州日报社向记者详细了解8胞胎的生育过程,明确表示早在2003年卫生部就已明令禁止“代孕”,省卫生厅将追究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责任,并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他说,省卫生厅将尽快查实“8胞胎”事件代孕的细节,再根据具体情节作出处罚,有关医疗机构涉及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还表示,去那些无资质的医疗机构做辅助生殖手术风险较大,一个风险是这些机构大多会给女患者服用助排卵药物,“药物剂量控制有严格要求,一旦用药不当就会有生命危险”。其次,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孕妇必须减胎,多胎妊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都会造成很大危害。
21日,广东省卫生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事件调查处理和下一步工作,并针对此事件成立专项调查组,与省计生部门沟通,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针对八胞胎事件提出,此事件主要触及五个方面的问题:1.代孕是非法的;2.人工有意多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医疗机构有超范围执业、违规操作和经济犯罪之嫌;4.医学伦理学问题;5.人为多胎有损孕妇身心健康。“任何机构开展代孕行为,都是违反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
广东省卫生厅同时决定,暂停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并对已经取得行政许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38所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买卖配子、合子、胚胎;是否违规实施代孕技术;是否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是否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